交易编号: HJSGC2020HWS001 发布时间:2020年 2 月 18 日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歙县雄村镇雄村山斗组农饮水附属土建工程已由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文件以雄政【2019】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歙县雄村镇 2.2资...
1、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
为落实安徽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进出火车站(高铁站)、交通卡口、农贸市场、超市、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必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登记相关信息。 二、外来人员进入歙县必须做到: 1.近两周内,有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应当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集团党委向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1.带头宣传和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疫情防控的模范践行者; 2.带头立足本职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不串门、不集会、...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鉴于歙县返乡人员较多,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县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包括庙会、集会、祠堂祭祀,婚宴、生日宴、乔迁宴、文化体育活动等。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练江花园5幢3单元住户汪某一家从武汉返乡,家庭成员因发热、咳嗽等症状于1月25日在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收住县医院感染科进行治疗。 二、为有效切断可能存在的...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市际客运班线(船)、市际公交于2020年1月27日0:00时起停止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县内城市公交班线、县内农村客运班线于2020年1月28日6:00时起停止营运...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驻黄各单位: 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公告的发布和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继续按照《关于张贴<黄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发布和宣传工作; 2.各地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人群的监管和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婚宴...